关于设立“宣传报道松滋市老年大学 优秀作品奖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2-29信息来源:松滋市老年大学

各班、团、社、院、俱乐部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工作,讲好松滋老年大学故事,自觉服务和助力实施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”,努力创建“中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”,经校委会研究决定,设立“宣传报道松滋市老年大学优秀作品奖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获奖作品内容与体裁要求

1、获奖作品内容应为直接宣传报道松滋市老年大学的办学理念、办学活动、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;宣传报道松滋市老年大学教师队伍、管理团队和优秀教师;宣传报道松滋市老年大学各专业班(团、社、院、俱乐部)学员的学习、生活和成长。

2、获奖作品体裁应为新闻(消息)、通讯、报告文学和散文及书法、摄影、绘画作品等。

二、获奖档次与奖金标准

1、作品在国家级党报党刊登载每篇奖金1000元:作品在国家级老年报刊、老年教育报刊、老年大学报刊登载每篇奖金800元。

2、作品在省(部)级党报党刊登载每篇奖金700元;在省(部)级老年报刊、老年教育报刊、老年大学报刊登载每篇奖金500元。

3、作品在荆州市及同级党报党刊登载每篇奖金300元;在荆州市老年报刊、老年教育报刊、老年大学报刊登载每篇奖金200元。

三、获奖作品的审定

获奖作品由作者将登载的报刊或杂志(原件)报送《枫林晚晴》校报编辑部,由松滋市老年大学校委会和校报《枫林晚晴》编委会共同审定。

四、奖金兑现发放时间

每半年(学期)兑现发放一次。

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
 

松滋市老年大学

2023年3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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