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滋市老年大学校报《枫林晚晴》编辑出版发行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22-12-29信息来源:松滋市老年大学

一、总则

1、为了规范我校校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工作,提高校报的质量和影响力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2、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校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全过程,包括选题、组稿、审稿、编辑、印刷、发行等环节。

二、编辑与创作

1、校报编辑部应确定每期校报的主题和内容,制定详细的编辑计划。

2、校报编辑部应积极组织师生稿件,广泛收集校园新闻和师生作品,择优录用。

3、校报编辑部应对录用稿件进行编辑、校对,确保文字准确、版式美观。

4、校报编辑部应与相关部门协调,做好版面设计等工作。

三、出版与印刷

1、校报编辑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出版周期和时间节点,完成校报的排版、印刷等工作。

2、校报印刷应保证纸张质量、印刷清晰、色彩鲜艳,符合学校形象和品质要求。

3、校报印刷数量应考虑实际需求和发行范围,避免浪费。

四、发行与推广

1、校报发行主要面对学员和上级主管部门,以及学校官方网站。

2、学校应重视校报的阅读推广工作,通过开展阅读活动、推荐优秀文章等方式,鼓励师生阅读校报,提高阅读兴趣和水平。

五、监督与反馈

1、学校应对校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,确保其符合学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。

2、校报编辑部应建立反馈机制,收集读者意见和建议,对校报进行改进和提高。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反馈,如设置读者信箱、开展问卷调查等。

3、学校应重视读者的反馈意见,对好的建议进行采纳并落实改进措施,不断提高校报的质量和影响力。

六、附则

1、本管理办法由校报编辑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2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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