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觉悟、政策水平、党性修养以及正确行使党员权利、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能力,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、组织观念和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,使我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全校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和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。
二、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政治,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它内容。
三、党支部要利用学校安排的政治学习时间,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并在此基础上,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不少于2课时的政治学习,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学习、研讨活动,每学期要为党员上1次党课,每年要举办一期党员培训班,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。
四、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,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。
五、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和培训计划,每学期要有具体安排。每年和每个学期的计划、安排要将教育培训的内容、方式、时间和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计划和规定。
六、在组织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中,要做到:保证时间、保证内容、保证地点、保证质量、并作好记录。要坚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、时间与效果的统一。对党员的学习效果,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考试或考核。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作为党员个人和党支部评先评优的依据。